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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知识产权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时间:2014-07-10  浏览次数:1323次
    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使其尽快与国际经济接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结合株洲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其知识产权保护情况作初步探讨。
    近年来,湖南省株洲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大力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企业快速发展,成为该市经济发展的亮点。全市82家非公有制企业2001、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16亿元,上缴税收1.1亿元,创汇7875万美元。今年1~7月份,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7.35亿元,同比增长37.66%;上半年实现工业增加值58.6亿元,同比增长10.3%,占全市GDP总量的44%。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非公有制企业尤为突出,被调查企业2001、2002年专利产品的销售收入共计3.8亿元,占总销售收入的23%,专利产品的税收3376万元,占总税收的31%,创汇7875万美元,已成为拉动我市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尽管随着我国加入WTO,株洲市的非公有制企业自觉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意识、能力有所增强,并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急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非公有制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创新成果产权化意识不强、产业化程度不高。一是产权化意识不强。企业领导意识缺位,不懂得运用知识产权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和市场,导致知识产权拥有量不多,特别是专利申请量较少。被调查的82家企业累计申请专利仅335件,其中有43家企业没有一件专利申请,占了被调查企业的52%。如醴陵仙凤瓷业有限公司、高新区湘依铁路机车电器有限公司都是年产值超千万,税收超百万的企业,却没有一件专利申请。株洲某公司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其提供给另外一家公司的技术资料,反被这家公司抢先申请了专利。另外,该公司的离职人员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申请了几项原本属于该公司技术的专利。二是产业化程度不高。虽然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专利实施率已达80%以上,但规模普遍不大,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仅有醴陵华联瓷业公司,像高新区内的非公有制企业没有一家产值超亿元。
    企业的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人才培养有待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被调查的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而且只有46家企业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占调查企业的56%。专利信息尚未得到充分利用。在新产品开发前只有50家企业进行文献检索,开发后只有44家能及时申请专利。缺乏知识产权管理人才。被调查的企业普遍缺乏懂技术、善于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到目前,我市非公有制企业还没有拥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门人才。
    政府的政策、投入等引导手段有待加强、创新。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和激励政策缺少。现在全国很多地区都出台了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管理办法或规定,而我市还没有出台过奖励政策。二是知识产权保护投入不够。现在,很多地区都加大对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专利申请和转化。今年省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决定,省财政今年增加100万元知识产权事业经费,以后逐年增加,争取在两至三年内省级知识产权经费达到500万元;长沙、湘潭和浏阳市的知识产权经费均为100万元。而我市还没有设立知识产权方面的专项资金。三是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尚未建立,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专利技术转化难度大。
    知识产权执法维权难。企业的知识产权被侵权而得不到及时保护,严重地挫伤了企业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性,成为这次调查中许多民营企业反映的焦点。首先是行政执法调处手段不强,措施不硬。二是受管辖权限制,跨地域执法难度大。三是司法途径解决结案时间长,时效性难以保证,往往是一案未完多案又发,即使赢了,也是赢了官司赔了钱。如南方阀门公司第三个专利产品多功能阀推出后,在得到社会高度重视的同时,被一些不法厂家大肆仿冒。该公司对他们进行了法律追究,虽然公司赢得了官司,但因种种原因,并未对其产生多大的影响。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之着重点
    为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和完善各项政策。将知识产权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作为各级党政、企业领导任期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尽快出台《加强株洲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增强企业决策层和企业管理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列入“四五”普法及各级党校的培训计划。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分期分批地对企业管理人员、科技人员、营销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特别是要努力提高企业决策层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和能力。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和储备,重点培养和建立一支懂业务、会管理、熟悉知识产权法律和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穿到企业的研发、生产和经营管理全过程,积极引导企业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符合WTO要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二要创新政府引导手段,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尽快调整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建立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及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组成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并将个协、工商联等相关部门也列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制定相应措施和工作方案,有计划地开展法制宣传、人才培养、综合执法等专项行动。将知识产权拥有量、知识产权运用、管理及保护状况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科技计划立项、科技进步奖评审、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重要条件。采取“民办官助”的形式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机制,通过行业内部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联盟,信息资源共享,发挥整体优势,实现协调发展。以醴陵的陶瓷、烟花和南方阀门为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推广。鼓励企业转让、引进专利技术,支持企业或有关科研单位按国家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争取有关职能部门和金融部门的支持,支持企业以专利技术进行科技立项和质押贷款。 结合我市的产业特点和优势行业,为企业利用专利技术信息、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了解跟踪国内外同行的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应对国内外同行不断挑起的专利战提供信息服务。
    三要做好服务工作,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对经营困难、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专利权受到侵犯而本身又缺乏保护能力或难以承担有关维权费用的,知识产权局要做好协调工作,尽量提供法律援助,优惠有关费用;提请知识产权局立案处理的,减免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支持企业、行业内部开展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支持和促进重点行业成立行业专利保护协会;引导行业协会和商会建立知识产权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机制。在优势行业和领域,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在“十五”期间形成10家在检索、申请、运用、实施、管理和保护各方面走在全市前列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设立“株洲市优秀专利”奖。积极推荐一批专利基础好、创新实力强的民营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的专利试点示范单位,争取更多的企业得到国家和省主管部门的直接指导。
    四要加大执法力度,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加大知识产权执法的投入,由财政安排专项知识产权执法经费,强化执法手段。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信息通报,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同时协调好与公安、司法、商检、海关等部门的关系,联合开展,定期组织全市性知识产权执法检查行动,二是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发展的新动向,及时预测发展趋势,向相关企事业单位发布知识产权保护预警信息,指导企业积极主动地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并及时处理知识产权案件和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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